一个本是很普通不过的离婚案子,说它普通,本案既没有财产纠纷也没有子女争夺战;说它不普通,原告(女方)从2016年11月份第一次起诉离婚直到2018年8月判决离婚。历经三次诉讼,原告受尽精神折磨,总算等来一纸判决。
回顾总结,本案本来在第二次即2017年8月即可判决离婚,可能因为没有聘请律师,而原告在程序或者语言表达上有缺陷,结果离婚未果。细究原因,原来是被告(男方)一直有家庭暴力。只要被告有任何形式的暴力,哪怕是一句话,原告都会不知所措。第二次离婚时,就因为被告在法院门口拦住原告,说:“你敢离婚,有你家里人好看”,原告就傻傻的在法院门口傻愣了好一会,导致法院以迟到为由按撤诉处理。
2018年6月份,原告亲戚找到我,交流之后,当事人唯一的要求是你怕不怕威胁。经分析,本案的诉求没有问题,得到法院的支持也没有问题,确实是‘威胁’二字,说到这,我都不由自主的笑了,这样的威胁也怕,我还配称为律师吗,我又不是“吓大”毕业的,我的回答是三个字:“没问题”。果然,在7月23日开庭时,被告在庭前就以言语攻击说:“你是什么狗屁律师,连离婚都办,拆散人家家庭。”我用带着蔑视的眼光看着他,什么也不想说,心里想:就这素质,难怪走到离婚这一步,属“死有余辜”。随后开始庭前调解,本以为在法官的说理下调解可能性蛮大,不料被告一开口就是:“律师你是哪个律师事务所?”我当然知道他这么问的弦外之音,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孚吉律师事务所,在新台州大厦,随时欢迎”。被告就扔下这么一句话走了,剩下法官一愣一愣的,通过我的解释,法官也只能摇摇头。随后法庭缺席审理,并择日判决准予离婚。
其实关于离婚,开庭时见多了吵吵闹闹,但在开庭前威胁律师而且还跑了的,我还是第一次碰到。究其实质,是因为被告本人没有生活的底气和自信,只能靠几句言语显摆下。因此,我们律师自当不畏强权,不畏恶势力,在追求公平、正义的执业过程中做好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