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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群群律师走进直播间进行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21-03-26   浏览次数: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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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出台后,对彩礼制度有无影响?”“借婚姻索取财物与收取彩礼有何区别?”“哪些情况下,彩礼需要返还?”3月25日,本所朱群群律师受邀参加FM102.7台州交通广播直播间的《1027会客厅》栏目。

    《1027会客厅》是台州首档智慧型高端人物广播访谈节目,汇集了文化名人、院校学者、商界精英、行业翘楚等台州有代表性人士,聊历史、文化、思想、实事等等。我所朱群群律师作为本期会客厅律师在线专栏的嘉宾,和大家聊聊关于彩礼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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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群群律师针对近期抖音中热度较高的“彩礼在《民法典》施行后不能收”的视频内容,深入浅出地为听众进行了专业的解读和法律分享。朱律师强调,这一视频内容的说法是错误的,这是很多人对《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一规定的片面理解。朱律师通过对“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特点的阐述,让大家分清“借婚姻索取财物”与彩礼的区别。同时,也告诉了大家彩礼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返还以及在不同情况下返还的不同比例。另外,朱律师还指出了恋爱期间的馈赠与彩礼是不一样的,如分手后要求返还恋爱期间馈赠,应当区分该馈赠的性质,根据馈赠是否“附义务”而有所区别。

   朱律师表示,这是今年第二次参加台州广播直播类专项栏目,倍感荣幸。作为一名法律人士,她希望通过自己的讲解与分享,为大家了解法律,为社会普及法律,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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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群群

律所合伙人

社会职务:

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浙江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

台州市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浙江省(婚姻家事专业类)优秀专业律师